一、鍋爐生火前的內部檢查

  (一)、鍋筒進水引入鍋爐管、分配管、汽水分離器、表面排污隔板等部件是否已緊固、完好和暢通。

  (二)、鍋筒、集箱內是否遺留雜物,檢查完畢後應隨即裝好所有的人孔蓋和手孔蓋。

  二、鍋爐生火前的外部檢查

  (一)、檢查爐牆、爐拱是否有缺損、裂縫或變形,爐膛內有無遺留雜物。

  (二)、檢查爐門、灰門,看大門、煙道、出灰門、煙道閘板等是否完好。

  (三)、鍋爐各輔機轉動是否靈活,是否已注潤滑油,防護罩是否完好。

  (四)、排污閥門是否關閉嚴密。

  (五)、檢查爐排、風室、風道、風門鍋爐、燃料輸送裝置、除渣出灰裝置是否完好。

  (六)、各配件、工具、儀表是否齊全。

  (七)、檢查鍋爐房各部位照明設備是否完好。

  三、鍋爐生火前的准備工作

  (一)、生火前必須打開煙道擋板和灰門,進行機械通風五分鐘,然後關閉煙道擋板和灰門。

  (二)、將鼓風機、引風機、給水泵蒸氣鍋爐、輸煤機、爐排做分部試轉(試轉時間按說明書要求)。

  (三)、向鍋爐內給水,並檢查水位自動控制和高低水位報警器動作是否可靠,並有如下要求;

  1、 水質必須符合要求。

  2、 開啟汽包和省煤器上的排空閥。

  3、 給水上升到水位時,暫停給水,觀察水位有無變化,無異常,可繼續給水,使水位上升到稍低於正常水位。

  (四)、投入燃料准備點火

  四、點火

  鍋爐點火時,應首先將下面風室擋板關小,開啟引風機,關小引風機擋板,使爐膛中產生負 壓。爐排上新煤約75~100mm厚,待爐排載煤運行到500~600mm長時,停止爐排運行,點火可用廢木塊或舊紗頭,注意木塊上不得有鐵釘,再熱水鍋爐稍打開 煤層下面的調節風門,加強引風,使新煤立即引燃,啟動爐排,使其慢慢向後移動,使火層稍離開煤閘板,此時煤閘板可開大些,並用耙將煤扒松,使煤逐步在整個 爐膛上均勻燃燒,燃燒必須在整個爐排寬度上,在爐排慢速前進的情況下逐步加大鼓風量,要注意控制爐排的轉速,使燃燒在距煤閘門75~600mm之間。

  生火時間的長短應根據爐型與爐牆的結構來定,蒸發量小於10t/h的鍋爐,生火時間為2~4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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